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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
呼吸内科
消化内科
神经内科
肾病风湿免疫科
内分泌科
临床营养科
神经内科
内分泌科
血液肿瘤科
普外科
泌尿外科
神经外科
骨科
妇产科
儿科
眼耳鼻喉科
口腔科
皮肤科
精神科
感染科
急诊科
院前急救中心
麻醉科
重症医学科
中医科
老年病科
康复医学科
高压氧治疗室
健康管理中心
消毒供应中心
输血科
检验科
病理科
放射科
超声诊断科
药剂科
心血管内科:
设心血管内科一病区(北区)、心血管内科二病区(南区);设冠心病专业组、结构性心脏病专业组、电生理起搏器专业组、导管室、心电图室。
呼吸内科:
设呼吸内科一病区(北区)、呼吸内科二病区(南区);设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专业组、支气管哮喘专业组、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专业组、肺部肿瘤专业组、肺部间质性疾病专业组、纤维支气管镜室、肺功能检查室。
消化内科:
1.消化内科一病区(北区):设肝胆专业组、胃肠专业组、胃肠镜检查室。
2.消化内科二病区(南区):设肝胆专业组、胃肠专业组。
神经内科(北区):
设脑血管疾病专业组、眩晕癫痫专业组、神经康复专业组、神经变性疾病专业组、神经电生理组。
肾病风湿免疫科(北区):
设肾病专业组、风湿免疫专业组、血液净化室。
内分泌科、临床营养科(北区):
设内分泌专业组、临床营养专业组。
神经内科、内分泌科(南区):
设神经内科学组、内分泌学组。
血液肿瘤科(北区):
设血液学专业组、肿瘤学专业组。
普外科:
1.普外科一病区(北区):设胃肠专业组、腹壁疝专业组、肛肠专业组。
2.普外科二病区(北区):设肝胆专业组、胰脾专业组。
3.普外科三病区(南区):设胃肠腹壁疝专业组、肝胆胰脾专业组、肛肠专业组。
4.普外科四病区(南区):设胸心专业组、甲乳专业组、血管专业组、烧伤专业组
血液肿瘤科(北区):
设血液学专业组、肿瘤学专业组。
泌尿外科(北区):
设结石专业组、前列腺专业组、泌尿系肿瘤学专业组、男科中心。
神经外科(南区):
设脑外伤专业组、脑血管病专业组、神经肿瘤专业组。
骨科:
1.骨科一病区(北区):设脊柱上肢组、下肢关节组。
2.骨科二病区(南区):设创伤组、关节组、关节镜组、骨科重症急救组。
3.骨科三病区(南区):设脊柱创伤组、脊柱骨病组、脊柱微创组。
妇产科:
1.妇产科一病区(北区):设妇科专业组、产科专业组、计划生育专业组。
2.妇产科二病区(南区):设产科专业组、妇科专业组、计划生育专业组。
儿科:
1.儿科一病区(北区)。
2.儿科二病区(南区):设儿科专业组、新生儿专业组、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儿童保健室。
眼耳鼻喉科(北区):
设眼科专业组、耳鼻喉科专业组。
口腔科:
设口腔内科专业组、口腔颌面外科专业组、口腔修复专业组、口腔正畸专业组。
皮肤科:
设皮肤病专业组、性传播疾病专业组。
精神科:
下设精神卫生门诊、临床心理门诊。
感染科(南区):
设结核病专业学组、肝病专业学组
急诊科:
南北两区分别设立急诊医学科;设急诊内科组、急诊外科组、卒中胸痛组
院前急救中心:
南北两区分别设立院前急救站
麻醉科:
重症医学科:
设重症神经专业组、重症呼吸专业组、重症循环专业组、重症血液净化专业组
重症医学科:
设重症神经专业组、重症呼吸专业组、重症循环专业组、重症血液净化专业组
中医科、老年病科:
设中医学组、中西结合学组、老年病学组
高压氧治疗室
健康管理中心
消毒供应中心
输血科
检验科:
设临床体液学组、血液学组、临床微生物学组、临床生化检验学组、临床免疫学组、血清学组、临床分子遗传学专业组
放射科:
设X线诊断学组、CT诊断学组、核磁共振成像诊断学组、放射技术组、介入放射学组
超声诊断科:
设腹部及妇产科专业组、心血管及浅表专业组、介入专业组
药剂科:
设医院药学专业组、临床药学专业组